各击剑运动队、击剑俱乐部、器材厂商:
中国击剑协会一直以来以促进民族工业,推广国产器材,降低参训成本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来抓,经过十多年的努力,除击剑裁判器外,其它器材已完全实现国产化,大大降低了从事击剑运动的器材成本。这一措施对击剑项目的推广和普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国产器材的安全标准一直未达到国际剑联规则的要求,为击剑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击剑人口的增加,有必要对国产器材的安全标准进行提升,使之符合国际剑联规则的标准,切实维护击剑运动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击剑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现对在全国比赛及训练中使用的击剑器材检验、使用及认证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加U10、U12年龄段比赛的运动员在比赛及训练时应使用儿童剑,其保护服抗刺破强度不得低于350N。面罩的抗刺破强度不得低于700N。
凡在《2017年击剑器材名录(暂行)》中的击剑器材均可以在此年龄段使用(详见附件)。
二、参加U14及以上年龄段比赛的运动员在比赛及训练时应使用成人剑,其保护服抗刺破强度不低于800N(国际剑联认证标准),面罩的抗刺破强度不得低于700N。
此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三、各类击剑器材自下发此通知之日起,须定期进行年检。中国击剑协会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凡抽检不合格产品将即日起停止销售2年。
四、为使我国器材厂商生产的击剑产品能够符合国际剑联认证标准,切实保障运动员使用安全,中国击剑协会正在积极联络有关实验室,订购专业击剑检测器材,并将于近期正式接受各厂家检测。
特此通知。
中国击剑协会
2016年12月7日
关于比赛服印字和重剑手线固定方法等器材规则的说明
为帮助参赛运动员进一步理解规则、执行规则,特此就比赛服印字等器材规则详细说明如下。
一、比赛服印字
根据 2015 年全国比赛和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运动员须在比赛服背面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印制或缝制的单位名称须为根据《中国击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注册的团体会员简称。文字颜色为深蓝色,字体为黑体,高 8 至 10 厘米,宽视文字数以清晰美观为宜。”
2016 年开始,所有运动员比赛服必须印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否则将给予处罚。
错误如下:
(1) 上图字体为手写体,不符合要求,应为“黑体”;部分比赛服上使用了“仿宋”、“宋体”等字体,同样不符合要求;
(2) 左侧运动员比赛服上,中文姓名上方多出了一个英文姓名,应去掉;
(3) “青岛润东击剑俱乐部”注册简称为“青岛润东”,不可使用“润东”。
二、重剑手线固定方法
为严格执行竞赛规则,现就重剑手线固定方法说明如下。全国比赛器材检查将按照此要求进行。
三 、 送检的器材数量
为确保比赛进程不受器材问题影响,每名运动员送检的器材数量须
满足以下要求:金属衣: 2 件,手线: 3 根,头线:2 根,剑: 3 把;其
他器材 1 至 2 件。
中国击剑协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