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
青少年部击剑比赛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杭州市体育局 上城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 上城区体育局
杭州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杭州市市击剑运动协会
时 间: 2017年4月
目 录
1.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击剑比赛竞赛规程
2.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击剑比赛补充通知
3.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安全应急预案
4. 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5. 组委会、办事机构、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
6.代表队名单
7.活动日程表
8.竞赛日程表
9.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击剑比赛代表队人数统计表
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击剑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4月24-26日 上城区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击剑运动协会
三、参赛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女甲组:花剑个人赛、 重剑个人赛、佩剑个人赛
男、女乙组:花剑个人赛、 重剑个人赛、佩剑个人赛
男、女丙组:花剑个人赛、 重剑个人赛、佩剑个人赛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以区、县(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限报领队一名,裁判(二级击剑裁判)一名,每剑种凡有运动员参加比赛即可派一名教练员,各组别运动员人数:限报3人,最多54人。
(二)运动员资格:
1、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运动员资格:按《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条款执行。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
2、个人赛按分组循环和淘汰赛进行。
3、比赛所需服装器材自理,同时(每个运动员比赛服为800N,背后必须要有能表明参赛单位和个人名字的中文标志)必须符合《击剑竞赛》的规定。各种器材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参赛。
七、录取名次
(一)各剑种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由赛区按《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㈠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2月27日前通过杭州市竞赛管理系统报名,并将报名表打印后传真至87972043。报名表必须经各区、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㈡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经费自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击剑比赛补充通知
各区、县(市)体育局:
杭州市十九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击剑比赛定于4月24日至26日在浙江钱塘国际击剑运动中心 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各代表队于2017年4月23日13:00前报到、检查器材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联胜路10号云立方3幢
二、报到要求:
1、运动队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合格证明及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元,大会统一办理)。
2、运动队在编人员缴纳食宿费30元/人/天,超编人员250元/人/天。备注:可以刷公务卡。
三、组委会时间、地点:
4月23日:13:30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击剑馆)
4月24日:14:00召开组委会。
14:30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
地点:杭州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二楼会议室(杭州市西溪路858号)
四、联系方式:
杭州市体育局训竞处: 姚 放 13858186641
杭州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陈红芳 13071855482
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青少年部)
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的顺利进行,快速、有效、有序地处置比赛中各类安全事项和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对体育竞赛工作和青少年运动员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比赛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事项和事件,保证各项比赛顺利进行。
二、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体育竞赛有关规定,对比赛期间的安全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科学前瞻、以人为本、及时有效的原则。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比赛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工作的领导,比赛期间突发安全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即为竞赛组委会成员,负责领导各类突发事件抢险及调查处理工作。
四、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方案
(一)恶劣天气事件等级及处理办法
1、红色级:比赛期间突遇雷暴、台风等危及运动员人生安全的不可抗拒力因素。
处置办法:赛区立即停止比赛,将所有运动员和工作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报告赛事组委会。组委会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向局领导汇报。
2、橙色级:比赛过程中遇暴雨、冰雹、6 级以上大风等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恶劣天气。
处置办法:暂停比赛,通知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原地待命。组委会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向局领导汇报。
3、黄色级:比赛正式开始之前预先得知有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恶劣天气气象信息。
处置办法:组委会召开紧急会议,对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定比赛顺延的具体时间,并及时通知运动队和工作人员。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及处理办法
1、组委会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局领导。
2、以最快速度抢救受伤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 110、120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赛事是否延期和继续进行。
(三)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及处理办法
1、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出现严重食物中毒事件时,组委会要把中毒运动员迅速送医院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 请求帮助。并把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承办单位及时把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查明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赛事是否延期和继续进行。
(四)重大伤病事件及处理办法
1、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出现重大伤病情况时,赛场医务人员在迅速处理运动员伤病时,及时报 120 请求援助,并将伤病人员送到赛场就近的大医院进行及时救治(应事先联系好),组委会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局领导。
2、在比赛期间(赛场)出现打架事件,工作人员迅速劝架,必要时请求 110 援助,并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进行及时救治,组委会把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扰乱赛场秩序事件及处理办法
1、无关人员故意扰乱赛场秩序,干扰比赛正常进行,保安人员应将扰乱赛场秩序者驱逐出赛场。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等暴力侵害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处置,并报警 110、120 请求援助。
3、对受伤人员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了保障各项赛事安全有序地进行,赛前召开裁判员会议、工作人员会议和组委会会议,宣布组织纪律,强调安全及各种注意事项,对有关事项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
2、比赛期间,组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赛区和赛场;组委会领导、组委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求 24小时开通手机,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
3、在比赛期间,各参赛代表队领队、教练必须到位,领队作为第一责任人,应该加强对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赛会纪律和竞赛规程,发现情况及时向组委会报告。
4、各赛事承办单位要按照体育竞赛的要求,提供交通、食宿、医务、比赛场地器材和安全等各项保障,落实防爆、防火、防盗措施,防止酗酒、斗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5、各赛区要及时公布本赛区的安全应急工作预案、相关事项的责任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要求赛区相关人员 24 小时开通手机,以便及时联系。
6、若发生安全事件,实行首问责任制,在场有关人员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同时报告组委会,若有需要,立即拨打 110、120 等特服电话,请求帮助。
7、积极处理好跟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有关的其他事项。
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了开好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组委会决定,在本届运动会各单项比赛中,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更好地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团结拼搏、公正竞赛的体育道德风尚,真正做到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一、评选范围
本届运动会凡赛程超过二天(含二天)的各单项比赛,均进行评选。
二、评选对象
l、各参赛运动队;2、运动员;3、裁判员。
三、评选条件
l、认真执行《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中对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运动员守则》、《裁判员守则》、《教练员守则》。
2、遵守赛场纪律,端正比赛作风,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
4、裁判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
5、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6、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7、凡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者及三个《守则》条款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办法
l、每个赛区在竞委会领导下,结合宣传教育工作,设立评选工作小组,并有专人负责。
2、评选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推荐,经评选小组评议,报竞委会审批。
3、评选运动员和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各参赛队和裁判组提名,评选组汇总,报竞委会审定。
经各赛区竞委会批准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名单,均需报杭州市第十九届运动会组委会宣传部备案。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
青少年部:
l、运动队按6:l的比例评选,不足4队不评。
2、运动员按12:l的比例评选,不足5人不评。
3、裁判员按16:l的比例评选。
成年部:
l、运动队按5:l的比例评选,不足3队不评。
2、运动员按10:l的比例评选,不足3人不评。
3、裁判员每项评选2至3名。
运动队集体授予奖牌,运动员、裁判员个人给予奖励。
六、注意事项
l、各赛区在评选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将评选活动与三个《守则》的学习结合起来,使评选活动真正起到推动体育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2、评选工作应把重点放在运动队,促使领队、教练员在抓好训练、比赛的同时,抓好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
3、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勉强凑数,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照顾。要注意赛场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技术水平和道德作风相结合,使评选活动有利于运动队之间和运动员之间的团结和竞争,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大会组委会
主 任:毛素云(女)
副主任:徐桐浩 顾俊俭
委 员:姚 放 胡金进 许敏健 程 平 郑 平 吕永珍 林 亮 各队领队
工作机构
竞赛组
组 长:姚 放
副组长:郭小帆 项 强
组 员:周文伟 闻一梅 蔡长春 陈红芳
会务组
组 长:程 平
组 员:施琦杰 戴慧兰 施则花 郑 艳
场地安保组
组 长:吴庆华
组 员:侯家兰 刘春娥 邱 波 保安3人
场地后勤组
组 长:毛 军
组 员:器材保障1人 金景萍(医 生) 高建培
仲裁委员会
许敏健 姚 放 张锦才
裁 判 委 员 会
总裁判长: 林亮(国际级裁判)
副总裁判长:徐静莉(国家级裁判)
王 琛(一级裁判)
编 排: 徐雯丽(二级裁判)
王明珠
裁 判:孙鹏(一级裁判)、王彤力(二级裁判)、王科研(二级裁判)、孙思雨(二级裁判)、毛正兰(二级裁判)、陈欣欣(二级裁判)、刘彤、陈俊贤、卞君杨、程 硕、赵翠镨、武叶箐、陈 冰、许港平、鲍洪波、吴虹霏
代表队名单
上城区
领 队:陈积粮 汪萍(女)
教 练:王 洋 何慧英(女) 于德俊
工作人员:於 斌(女)
男子花剑甲组: 卢天桁
男子花剑乙组: 陈厚霖 朱益森 陈昱庆
男子花剑丙组: 李成钧 王泽风 童 岩
男子重剑乙组: 倪嘉诚 吴雨航 王嘉骐
男子重剑丙组: 陈冠希 胡逸杭 钟顺孝
男子佩剑甲组: 平浩泽 张 涛
男子佩剑乙组: 陈 蔚 应 涵 张正威
男子佩剑丙组: 郑嘉尧 陶泽桐 颜梓旭
女子花剑乙组: 李可昕 陈宇新 王豆豆
女子花剑丙组: 高钰婵 童语晴 胡睿颜
女子重剑甲组: 陈 倩
女子重剑乙组: 张钰琳 林黄杰 陈安琦
女子重剑丙组: 冯剑芸 张宏轩 张艺潆
女子佩剑乙组: 胡童语 陈 响 杨 澈
女子佩剑丙组: 冯艺嘉 杨欣怡 郑 好
拱墅区
领 队:何超
男子花剑乙组: 张哲榕
女子花剑乙组: 樊佳怡 樊思怡 王粲然
建德市
领 队:徐慧林
教 练:卢坚
男子花剑甲组: 曾庆红
男子重剑甲组: 陈 腾
女子重剑甲组: 陈心慈
下城区
领 队:司进才
教 练:陈冰 王科研 李青(女)
工作人员: 郦亚萍(女)
男子花剑甲组: 宗加奇 谢之川 傅志恒
男子花剑乙组: 钱浩夫 胡骏彦 蒋少凯
男子花剑丙组: 周旭东 蒋成源 俞添翼 刘绍宽
男子重剑甲组: 唐 飞
男子重剑乙组: 李页丹 汪烨杰
男子重剑丙组: 刘沈彤 邵睿翔 王晨源
女子花剑甲组: 袁 源
女子花剑乙组: 任家乐 李如婧 阮飞漪
女子花剑丙组: 汪于雯 王子涵
女子重剑甲组: 傅 馨
女子重剑丙组: 傅钰棠 齐子萱
江干区
领 队:凌建英(女)
教 练:白延庆 张怀晨 赵翠镨 王彤力(女)
工作人员:陈立剑 徐彬
男子花剑甲组: 胡杯贝
男子花剑乙组: 陈佳鸿 高明志 蒋亨凯
男子花剑丙组: 柯 毅汤一洲 朱乐与
男子重剑甲组: 方旭阳 鲍亿磊
男子重剑乙组: 毛仁杰 马成毅 王尚骏
男子重剑丙组: 石 昊 黄梓钒 蒋孝诚
男子佩剑甲组: 苏忠权 王 涛 芦铭琦
男子佩剑乙组: 陈文哲 沈志辉 夏润玮
男子佩剑丙组: 李羽睿 夏家杰 杨 烨
女子花剑甲组: 梁玲玲 周章青
女子花剑乙组: 沈若菲 羊昱佳 金睿宁
女子花剑丙组: 李如炫 胡 呈 周针伊
女子重剑甲组: 周玲丽 李佳蕾
女子重剑乙组: 鲍依萍 邱静菲 林雨舟
女子重剑丙组: 万伊苒 杜欣月 肖馨桐
女子佩剑甲组: 金若梅 李梦洁
女子佩剑乙组: 方 静 宋鑫怡 方佳雯
女子佩剑丙组: 陈焓乐 朱沁瑜 倪梦菲
西湖区
领 队:朱 航 张洪法
教 练:何崇毅 吴虹霏(女) 严佳黎(女)
工作人员: 郑皋赟 沈中琴
男子花剑乙组: 吴陈坤 潘 琦 孙宇杰
男子花剑丙组: 叶卓航 罗铭涛 王天宇
男子重剑甲组: 郑俊杰
男子重剑乙组: 毛民锴 李孟阳 童一诺
男子重剑丙组: 蔡李韩 翟浩然 孙浩析
男子佩剑乙组: 章子骏 姚书扬 孙葛骏
男子佩剑丙组: 林筠名 金泽浩 金董文豪
女子花剑乙组: 沈 玥 张格尔 季如歌
女子花剑丙组: 王怡然骆思宇 李曼琦
女子重剑乙组: 殷雨暄 金于钿 冯昱菲
女子重剑丙组: 王鹤童 殷 源 郭锺烨
女子佩剑甲组: 曹雅淇 王珂玉 夏梓程
女子佩剑乙组: 李炫瑶 张淼淼 金依琳
女子佩剑丙组: 张怀瑾 洪燕华 齐 菡
滨江区
领 队:童永健
教练:孙敏飞 富晨薇(女)
工作人员:蒋国灿
男子花剑丙组: 程子睿 池宇森 黄珺泽
男子重剑丙组: 郭扬暄 兰天钧 傅奕达
女子花剑丙组: 丁程奥 王馨悦 吴羽彤
女子重剑乙组: 李芷嫣
女子重剑丙组: 陈乐菲 毛又可 张又心
萧山区
领 队:王佳平
教 练:叶航锋 程 硕 邵秀草(女)
工作人员:朱晓虹(女)
男子花剑甲组: 陈 骏
男子花剑乙组: 赵烨祺 黄杭杰 王 增
男子重剑甲组: 蔡子俊
男子重剑乙组: 施熠涛
男子重剑丙组: 陈浩宇 陈浩磊 冯启程
男子佩剑乙组: 丁哲超 施振杨
女子花剑甲组: 施可依
女子花剑丙组: 何田田
女子重剑乙组: 傅佳慧 施文澄
女子重剑丙组: 卢 逸
女子佩剑乙组: 张 易
余杭区
领 队:丁培林
教 练:许云鹏 高熠新 徐静莉(女)
工作人员:叶建军 李秋兴
男子佩剑乙组: 江远航 于千城
男子佩剑丙组: 张志豪 杨 毅
女子重剑甲组: 陈 昕
女子佩剑乙组: 陈 璨
富阳区
领 队:张国平
教 练:王丽生 高熠新 章柏松 阮小淼 冯文霞(女)
工作人员:李雪君(女)
男子花剑甲组: 王康男 夏俊哲 徐 昊
男子花剑乙组: 章 骏 张鑫军 董科杰
男子花剑丙组: 余昊楠 张 驰
男子重剑甲组: 羊立刚 张敏涛 喻海涛
男子重剑乙组: 徐宏铨 张宇杨 陆羽枭
男子佩剑甲组: 陈鸣炜 吴启帆 赵王彬
男子佩剑乙组: 赵旭俊 金 涛 张煜辉
女子花剑甲组: 楼彤瑶 蒋梦娅 陈 妍
女子花剑乙组: 陆艳群 郑 恬 赵 滢
女子重剑甲组: 吕 雯 赵珊珊 陆佳敏
女子重剑乙组: 杨倩虹 何佳敏 吴锦宜
女子佩剑甲组: 朱 艺 徐 虹 金涵月
女子佩剑乙组: 倪鑫雅 倪心怡 沈雅元
下沙区
领 队:周 虹(女)
教 练:徐 丹 王一木 毛正兰(女)
男子花剑乙组: 陈飞扬 汪浩博 魏金辉
男子花剑丙组: 刘睿轩 钟米阳 李其钰
男子重剑乙组: 陈睿哲 范天文 朱超群
男子重剑丙组: 王志恺 杨晨羲 程家乐
男子佩剑乙组: 占 宁 陈一凡 胡陈昕
女子花剑乙组: 王淑娴 徐汤语 刘乐童
女子花剑丙组: 杨可瑜 杨可瑾 章翊轩
女子重剑乙组: 郑文静 吴泓凝
女子重剑丙组: 吴玥瑶 倪雯琪
比赛日程表
日期 | 内 容 | 地 点 | |
4 月 23 日 | 下午
| 13:00前裁判员、工作人员报到。 14:00前各代表队报到。 | 浙江钱塘国际击剑运动中心 |
13:30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 | 击剑馆 | ||
14:00器材检查 | 击剑馆 | ||
4 月 24 日 |
上午 | 9:00器材检查 9:00赛前练习 | 击剑馆 |
下午 | 13:30赛前练习
| 击剑馆 | |
14:00召开组委会。 14:30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确认比赛名单)。 | 杭州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二楼会议室) | ||
4 月 25 日
| 上午 | 8:00比赛检录(男子) | 击剑馆 |
8:30开始比赛(男子) | |||
11:30中餐 | 餐 厅 | ||
下午 | 13:30开始比赛(男子) | 击剑馆 | |
17:30比赛结束(男子) | |||
4 月 26 日 | 上午 | 8:00比赛检录(女子) | 击剑馆 |
8:30开始比赛(女子) | |||
11:30中餐 | 餐 厅 | ||
下午 | 13:30开始比赛(女子) | 击剑馆 | |
17:30比赛结束(离会) |